类似曾经的乒乓球记分方法,采用21分制,即双方分数先达21分者胜,3局2胜。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也就是谁先得到30分,谁该局取胜。
新制度中每球得分,并且除特殊情况(比如地板湿了,球打坏了),球员不可再提出中断比赛的要求。但是,每局一方以11分领先时,比赛进行1分钟的技术暂停,让比赛双方进行擦汗、喝水等。
得分者方有发球权,如果本方得单数分,从左边发球;得双数分,从右边发球。在第三局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一方分数首先到达11分时,双方交换场区。
球不能触碰到除球拍体以外的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碰到以后击回的球算2次击球犯规,对方+1分。擦网而过、压线视为有效球,不算违规。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球发出后,双方运动员就不再受到发球区的限制而可以自由击到对方场区的任何位置,运动员的站位也可以在自己这方场区的界内或者界外。
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
发球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应该由发球方的站在右侧的运动员发球,接发球方站在右侧的运动员接发球;发球分得分为单数时,应站在左发球区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 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任何一局的本方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此时对手获得一分,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注意,此时双方4位运动员都不需要变换站位。 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错误和接发球的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有两次发球。 一局胜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线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限,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必须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击球瞬间球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球框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发球开始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 后发球线是底线前的那一条线,发球在两条线之间才有效